1 柱脚轴向压力由柱脚底板直接传给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验算柱脚底板下混凝土的局部承压凯发K8一触即发,承压面积为底板面积。2 抗震设计时,在基础顶面处柱可能出现塑性铰的柱脚应按埋入部分钢柱侧向应力分布(图8.6.4-1)验算在轴力和弯矩作用下基础混凝土的侧向抗弯极限承载力。埋入式柱脚的极限受弯承载力不应小于钢柱全塑性抗弯承载力;与极限受弯承载力对应的剪力不应大于钢柱的全塑性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3 采用箱形柱和圆管柱时埋入式柱脚的构造应符合下列 规定:1)截面宽厚比或径厚比较大的箱形柱和圆管柱,其埋入部分应采取措施防止在混凝土侧压力下被压坏。常用方法是填充混凝土(图8.6.4-2b);或在基础顶面附近设置内隔板或外隔板(图8.6.4-2c、d)。2)隔板的厚度应按计算确定,外隔板的外伸长度不应小于柱边长(或管径)的1/10。对于有抗拔要求的埋入式柱脚,可在埋入部分设置栓钉(图8.6.4-2a)。
国标图集《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16G519中对埋人式柱脚,要求柱脚主筋配置量根据柱脚底部弯矩设计值计算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照李星荣等所著《钢结构连接节点设计手册》(第四版)8-117条设置在埋人式钢柱四周的垂直纵向主筋,应分别在垂直于弯矩作用平面的受拉侧和受压侧对称配置。
所配置的垂直纵向主筋,应按第8-117条的要求确定,同时应符合最小含钢率(≥0.2%)的要求,k8凯发且其配筋不宜小于4φ22,并应在上端设置弯钩
;垂直纵向主筋的锚固长度la(钢柱脚底板底面以下部分的埋置深度)不应小于35d(d钢筋直径);当垂直纵向主筋的中距大于200mm时,应增设直径为φ6的垂直纵向架立筋;在埋人处的顶部应配置不少于3φ12@50的加强箍筋;一般箍筋为d10@100 。
(2)在钢柱埋入处,基础梁的主筋必须固定在钢柱和垂直纵向主筋的外侧、并在基础梁主筋水平方向的弯折扩展处
组合结构设计规范 JGJ 138-2016第6.5.8条型钢混凝土柱的埋入式柱脚,其型钢底板厚度不应小于柱脚型钢翼缘厚度,且不宜小于25mm。6.5.9 型钢混凝土柱的埋入式柱脚,其埋入范围及其上一层的型钢翼缘和腹板部位应设置栓钉,栓钉直径不宜小于19mm,水平和竖向间距不宜大于200mm,栓钉离型钢翼缘板边缘不宜小于50mm,且不宜大于100mm。6.5.10 型钢混凝土柱的埋入式柱脚,伸入基础内型钢外侧的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中柱不应小于180mm,边柱和角柱不应小于250mm(图6.5.10)。
在混凝土基础顶部,钢柱应设置水平加劲肋。当箱形柱壁板宽厚比大于30时凯发K8一触即发,应在埋入部分的顶部设置隔板;也可在箱形柱的埋入部分填充混凝土,当混凝土填充至基础顶部以上1倍箱形截面高度时,埋入部分的顶部可不设隔板。